标题: [推荐] 没有法律约束,企业捐款靠得是责任心!
依旧美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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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6-4 16:18  资料  个人空间  短消息  加为好友 
没有法律约束,企业捐款靠得是责任心!

记得以前考《公司法》,有道多项选择题,问以下哪些是公司法的内容,其中有一项是公司应当将利润的百分之一用于慈善捐赠。当时我想都没想就选这一项了。可是,我最终还是做错了这道选择题。《公司法》并没有规定企业有慈善捐款的义务。
    正是因为这个因素,汶川大地震发生后,国人对一些大型企业、公司的捐款行为产生了分歧,甚至是争吵和辱骂。因为国家法律没有规定企业必须要捐款,更没有规定捐款的数目。一些企业的捐款仅仅是走走过场,更有的把捐款当成一场作秀,用来炒作。这些企业的行径显然让咱们普通老百姓感觉不爽,不爽就要开骂,于是像万科、恒源祥等一些平时牛气冲天的企业,国家灾难时刻的小家子气就被网友抓住了把柄,痛骂不休。
    我们的网友并不是没有理智的人,他们对什么企业该辱骂、什么企业该赞美,有他们的评判标准。他们在辱骂万科、恒源详的同时,并没有忘记给捐款一亿的王老吉掌声;也没有忘记给捐款3千万后又追加7千万的“唐山孤儿”掌声;更没有忘记把最热烈的掌声送给捐款一千多万,并多年来一直把《慈善救助管理制度》写进公司章程的劲酒公司。
    我们很多地区对一些企业、尤其是对招商引资而来的企业大开方便之门,有些地方甚至在税收等方面给予充分的优惠,那么企业赚钱了,应当有义务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,应当适当进行慈善捐赠。
    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,先富带动后富,最终达到共同富裕,这是我们改革开放初期提出的目标,现在有些人富裕了,尽管没有法律规定必须捐款,更没有法律规定捐款的数目,捐与不捐,捐多少,完全靠得是责任心。我们也只能希望有责任心的企业越来越多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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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6-4 16:26  资料  个人空间  短消息  加为好友 
公司法没有规定企业必须捐款,但是有很多企业在公司章程里都有写哦,并不是劲酒一个呀,我们公司的公司章程就有每年慈善捐款的事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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